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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39出口模式

1039出口模式

一、1039模式的定义与核心定位

全称:市场采购贸易方式
政策本质:国家为解决中小微企业/个体户“无票出口难、退税操作繁”问题,在特定试点市场推出的简化出口监管方案。
关键特征:

  • 适用场所限制:仅限国家批准的试点市场(如义乌国际商贸城、广州花都皮革城等)。
  • 主体门槛低:允许个体户、中小微企业以自身名义直接出口,无需外贸经营权。
  • 税收特殊政策:实行增值税“免征不退”,不征收出口环节增值税(不可退税)。
  • 单证大幅简化:出口商品按“大类申报”,无需逐一提供增值税发票。

二、1039模式全流程操作指南

步骤1:主体备案登记

  • 商户在试点市场内的“联网信息平台”(如义乌“市场采购贸易联网信息平台”)注册备案,获取商户备案码。
  • 委托的外贸代理公司需具备市场采购贸易资质。

步骤2:交易与组货

  • 在试点市场内采购商品(需留存采购凭证)。
  • 同一报关单可包含多品类商品(允许“拼柜出口”),按“章目大类”归类申报(如“服装类”“五金类”)。

步骤3:通关申报(核心环节)

  • 单证要求:
    • 报关单监管方式填写“1039”。
    • 提交《市场采购贸易出口商品清单》(由联网平台自动生成)。
    • 免增值税发票,但需提供采购凭证(合同/单据)。
  • 限额管理:
    • 单票报关单货值≤15万美元(超出部分需拆分申报)。
  • 申报方式:
    • 支持“一体化通关”(如义乌出口可在宁波港直接报关)。

步骤4:外汇结算与税务处理

  • 收汇规则:
    • 允许人民币结算,外汇可通过代理企业代收。
    • 商户收汇无需办理外汇核销。
  • 税收政策:
    • 出口环节增值税直接免征,不办理退税。
    • 商户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(按个体工商户政策核定征收)。

三、1039模式的四大政策红利

  1. “无票出口”合法化
    • 解决中小商户无法获取增值税进项发票的痛点,允许以采购凭证替代。
  2. 通关成本降低
    • 简化归类申报(如“小商品”可统一归入“其他杂项制品”),减少报关单量。
  3. 收汇通道合规化
    • 允许通过代理企业收汇,规避个人账户收汇风险。
  4. 税收负担减轻
    • 免征增值税,所得税可核定征收(如义乌按0.4%~1%征收率)。

四、适用商品与市场范围

具体要求适用商品日用百货、纺织服装、塑料制品等低附加值小商品(不含食品、危化品及侵权货物)。
试点市场全国约39个市场(截至2026年),包括:
- 浙江义乌国际商贸城
- 广州花都皮革皮具市场
- 江苏常熟服装城
- 山东临沂商城等。

五、企业/商户实操风险提示

  1. 商品合法性风险
    • 严禁出口侵权、假冒商品(海关对1039货物实施重点知识产权保护检查)。
  2. 单证合规性要求
    • 采购凭证需真实可追溯(如平台交易流水、市场摊位合同),海关可能溯源核查。
  3. 代理企业选择
    • 委托无资质代理公司可能导致结汇受阻或法律责任(需查验代理企业海关备案号)。

六、适用对象画像

  • 小微制造企业:无自营出口能力,依托批发市场销售的小工厂。
  • 外贸个体户:在试点市场拥有固定摊位的经营者。
  • 跨境小额批发商:通过市场采购向东南亚、中东等地区出口低价日用品。

总结:1039模式是国家为激活中小微市场主体推出的“普惠式出口通道”,核心价值在于豁免增值税发票+简化通关。商户需严格把握三要素:①在试点市场采购 ②单票货值≤15万美元 ③通过联网平台申报。若您的业务符合“多品类拼柜、低值小批量”特征,1039将是成本最优解,但务必规避侵权与代理合规风险。